当前位置:首页 > 科协动态 > 通知公告
咸宁市科协关于开展2025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来源:市科协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时间:2025-03-13

各有关单位: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,推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,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,提升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和促进科经融合发展。经研究,咸宁市科协决定组织实施2025年科技创新、科普服务项目。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类别

(一)科普服务类

1.科普服务能力提升项目

2.咸宁市青少年科学节活动项目

(二)科技活动类

1.“科创中国”试点城市建设项目

2.科技人才项目

二、申报要求及其他事项

1.请各地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,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组织研究,谋划好项目(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),积极与市科协相关部室对接,按时提交申报资料。

2.申报主体对在科技创新、科普服务、成果推广应用、产学研结合中做出较大贡献、成效明显并具有发展潜能的优先推荐。

3.各申报单位根据申报内容,统筹资源配置,实施示范引领,有序推进实施。市科协将根据评审情况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和经费额度。

4.项目要求定位明确、运作规范,具有操作性、持久性,具备完整的工作方案、规范的管理制度、科学的运作模式、齐全的档案资料。且在活动结束10天内,将项目实施的完整资料(需装订成册)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科协相关责任部室,具体包括:项目实施活动方案、情况报告、项目取得的成果及新闻报道、照片等相关佐证材料。

5.要综合运用报纸、电视、广播、网络等各类媒体,大力宣传特色项目的进展和成效,充分发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广泛参与到科技服务活动中来,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。每个项目每开展一场活动需及时向市科协报送宣传材料1篇。

6.申报单位请认真填写《2025年度咸宁市科协项目申报表》(详见附件2)。申报材料、佐证资料应客观真实,要素齐全,结构清晰,形式规范,不得弄虚作假,不能在申报表内表述清楚的部分,可添加附页。

7.同一申报单位每年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。

8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,不得申报:

两年内受到民政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;

两年内被市科协要求限期整改的;

两年内在非不可抗力条件下未按要求完成市科协有关项目。

9.项目申报时间:2024年3月13日--2024年3月20日;请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截止日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资料(一式五份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三、申报联系方式

(一)项目类别:科普服务类

项目责任部室:普及部

项目联系人:余冬林0715-8265397

(二)项目类别:科技活动类

项目责任部室:学会部

项目联系人:兰水月0715-8272320


     附件1-2025年咸宁市科协项目申报指南.doc

  附件2-2025年度咸宁市科协项目申报表.doc
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咸宁市科学技术协会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5年3月13日